各學院:
為提高工作效率,方便在校研究生辦理學業等相關事項及證明材料,現對相關事項辦理時間作如下安排,相應時間內研究生院、研究生工作部盡力確保工作人員在崗受理,請各單位及全體研究生按規定時間辦理事項,其它時間一般不予受理。具體辦理流程詳見研究生院、研究生工作部網頁辦事指南。(此通知從2014年3月1日起執行)
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學業等相關事項受理時間安排表
序號
需辦理的事項名稱
受理時間
受理科室及電話
1
申請休學
每周二全天
學位與培養辦公室
22867438、22867439
綜合辦公室
22867433
2
申請保留入學資格
新生開學前一周至開學后兩周內的周二、周四兩天
3
申請復學
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1個月的周二、周四兩天
4
申請退學
5
申請補辦研究生證
6
申請外出訪學
7
《就業推薦表》成績單審核
8
在學證明
9
繼續教育證明
非暑假每周二全天,暑假教學周最后一周
10
請假
每周二、四兩天
11
申請普通獎學金
以通知為準
12
教師新區補貼審核
周二全天
13
申請提前畢業
14
申請學位
15
就業推薦等各類證明(研工部)
研工部22867436
研究生院、研究生工作部
2014年2月25日